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3/11/01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0月31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3/10/18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0月17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加快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2023/09/28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9月27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加强基层消防、城镇危旧房屋改造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在浙江和山东枣庄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