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4/01/12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月11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批示精神,研究项目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学深悟,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常态长效,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2023/12/31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2月30日晚,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3/12/20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2月19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沈晓明在株洲调研讲话指示精神,研究《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现代物流业发展、质量强市建设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